1.72万只私募基金 仅三成去年实现正收益******
记者 王 宁
1月11日,私募排排网发布的2022年年度私募基金业绩榜单显示,有业绩更新的1.72万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去年全年平均收益率为-8.03%。其中,有5080只私募基金取得了正收益,占比为29.49%。从策略分类来看,债券型基金去年整体业绩领先,而股票多类策略基金表现偏弱。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22年权益市场整体走弱,市场风险偏好下行,驱动部分资金流入债券市场,因此债券型基金全年业绩表现尚可。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1.72万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首尾业绩相差761.6%。在正收益产品中,有73只产品去年全年收益超100%,170只收益介于50%至100%之间,804只收益介于20%至50%之间,1129只收益介于10%至20%之间;而在负收益产品中,315只去年全年收益低于-50%,4850只收益介于-20%至-50%之间,5327只收益介于-10%至-20%之间。
从策略分类来看,1049只债券型产品去年全年平均收益为14.96%,正收益占比为70.46%,远高于其他策略整体收益。其次,1835只期货及衍生品策略产品去年全年平均收益为6.39%,正收益占比为60.31%。
此外,11524只股票多头策略基金产品整体收益表现偏弱,去年全年平均收益率仅为-13.47%。相比之下,虽然多资产策略和组合基金策略也未能实现正收益,但表现明显好于股票多头策略。数据显示,2039只多资产策略产品去年全年平均收益率为-3%,其中正收益占比为40.02%;777只组合型基金去年全年平均收益率为-5.55%,正收益占比为28.96%。
有分析人士表示,虽然股票多头策略在2022年全年表现不佳,但去年11月份以来,伴随利好政策陆续出台、市场预期改善,A股和港股逐步开启反弹势头,不少股票多头策略私募基金也逐渐收复失地,部分产品甚至已扭亏为盈。不仅如此,进入2023年,多家海内外头部机构也开始积极看多A股、港股,股票多头策略私募基金有望在今年一扫阴霾。
值得一提的是,从首尾业绩差来看,债券策略和多资产策略产品首尾业绩分化明显,具体来看:债券型基金首尾业绩差高达6倍以上,组合策略基金由于是分散投资,首尾业绩差在五大策略中最小。而在单产品业绩榜单的Top50中,有38只产品2022年业绩实现翻倍,10只产品实现2倍以上收益。
钜阵资本首席投资官龙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22年私募业绩整体表现欠佳,但同时也应看到,私募产品业绩表现两极分化严重,例如排名前十的私募产品收益均在100%以上,遥遥领先于其他类基金,但排名靠后的10只产品收益率均在-80%以下,亏损幅度也远超其他类基金。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